根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和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条件和专业
(一)接受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科研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4.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教育部规定的其它报考条件。
5.外语成绩通过全国大学外语等级四级考试要求(710分制达到425分及以上,100分制达到60分及以上);参加其他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所规定分数,具体包括:TOEFL成绩达到50分、新GRE成绩达到240分、雅思A类成绩达到4.5分、WSK(PETS5)成绩达到60分。
(二)接受专业
美术与书法、学科教学(美术)
二、复试
我院今年推免生复试采取线下面试形式,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
(一)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我院将根据报名申请情况多批次组织复试,第一批次面试初步定在9月29日,地点为内蒙古民族大学北区逸夫楼132会议室。
(二)复试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查验:
1.《内蒙古民族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它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4.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推免生证明(学校开具的盖章证明或学院网站上公示的截图)。
6.外语等级水平证明材料。
7.专业代表作品图册(电子版)。
上述材料于复试期间提交至复试学院。申请者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它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者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生自我介绍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含个人简介、学习、科研、创作、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专业代表作品说明等(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汇报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
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重在考查考生外语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三、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复试结果上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复试合格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未及时操作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各专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将在学院网站公示7日。
四、咨询及申诉
院研究生办公室:15204840519
院监督申诉电话:0475-8313523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75-8313508